加拿大毒贩、间谍在华被判刑,与孟晚舟案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摘要:
1、这两天,中国法院分别对加拿大两位公民在中国境内的间谍和贩毒活动进行宣判。
2、与此同时,孟晚舟引渡案对“程序滥用”采取“司法补救”的审理也已结束,法官暂未判决。相关案件引发联想。
3、凤凰观察:在中国境内,走私毒品、间谍活动都属重罪重罚,相关判决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表明了中国的司法独立。而孟晚舟案恰恰体现的是司法政治化。因为加拿大属于海洋法系,应遵循“疑罪从无”,但孟晚舟的律师举证了很多有利于孟晚舟的证据,却都被驳回。表明这就是一起政治迫害,是一起政治案件。
在中国被控间谍罪,加籍商人获刑11年
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8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迈克尔·斯帕弗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驱逐出境。
斯帕弗于2018年12月起被丹东市国家安全局审查,2019年5月被逮捕, 2020年6月被正式起诉。
走私毒品400多斤,加籍毒贩二审被判死刑
2021年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孟晚舟引渡案司法补救审理10日结束
孟晚舟律师正式提出终止引渡申请
在加拿大温哥华法院,有关华为高管孟晚舟引渡案对“程序滥用”采取“司法补救”的审理10日结束。
由于第一项申诉“本案不符合双重犯罪”,已在去年5月27日被法官驳回,因此,由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提出的两大申诉的审理就全部结束,但法官没有确定何时对刚审结的第二项申诉作出判决。
法庭将从11日开始进行“递解”审理,由检方律师提出引渡的要求,辩方律师再予以反对,最后由法官判决是否准予引渡。
孟晚舟的律师已经正式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提出立即终止引渡程序的申请。
孟晚舟的律师指出,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公开发表谈话,表示为在贸易谈判中获得更大利益,会直接干预孟晚舟案件,完全符合讹诈勒索的定义,美国领导人直接干预引渡司法程序,是前所未有的,仅此一项就有足够法律依据终止引渡。加上美国刻意歪曲,并省略关键证据,误导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加拿大执法机关在拘捕孟晚舟时,侵犯她多项宪法权利,终止引渡程度的理据清晰明显。
法庭开庭排期到下周末,双方律师随后将就是否符合引渡递解要求展开辩论。
凤凰观察:
中方判决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孟晚舟案件凸显加拿大司法独立谎言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宋忠平:
首先,一个国家有司法的主权,在中国境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不变的原则。
另外,这两起加拿大籍公民在中国的审判完全是正当的、合法的。
其中一起是贩毒案,贩毒在中国是重罪重刑,而且要考虑他的贩毒数量巨大,达到了200多公斤。所以,不管他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这样的审判都完全是依法行事。
另一起案件,加拿大籍商人在中国犯的是间谍罪。我们知道现在有一些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日本等国,不断打着商业名义来中国进行所谓的商业投资,其实它主要从事的是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事情。这种罪在中国境内也是重罪,同样不管是中国籍还是外国籍,都是一律采取比较严厉的惩罚措施。
因此,这两起判决,恰恰表明了中国的司法独立,和政治没有关系。
但孟晚舟的案子,恰恰体现的是司法政治化。
加拿大属于普通法系也就是海洋法系,海洋法系遵循“疑罪从无”,但孟晚舟的律师举证了很多有利于孟晚舟的证据,却都被驳回。这就表明,这是一起政治迫害,也是一起政治案件。
加拿大天天标榜自己是司法独立,但恰恰不是司法独立。这种司法不公,体现出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完全是一纸谎言。
编辑:王二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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