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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加拿大使馆、中国驻挪威大使馆发布重要通知!

  日前,中国驻加拿大使馆、中国驻挪威大使馆发布关于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关于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驻加拿大使馆领区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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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微信公众号3月2日消息,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加拿大留学人员进行选拔。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公布。现将驻加拿大使馆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国驻加使馆教育处负责渥太华首都地区、萨斯喀彻温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努那武特地区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其他地区留学人员请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向驻多伦多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安大略省、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驻温哥华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驻蒙特利尔总领馆(就读高校位于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进行相应申请。

  二、有关项目

  (一)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

  1.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或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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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摄图网(资料图)

  2.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从“海外申请人”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申请后,请将申请情况(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学校等)发送至使馆教育处邮箱,邮件名请注明“申请人姓名+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驻加拿大使馆领区)”。

  4月-5月,专家评审。

  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3.注意事项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学费资助。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两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分为两个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实习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1.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否则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未满1年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我馆发送邮件进行申报说明。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国外合作项目

  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查询详细信息。

  三、选拔办法及注意事项

  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请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真实,对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因疫情原因今年不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请在系统平台内提交所有电子材料。提交完成后请及时将申请情况发送至使馆教育处邮箱。

  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录取结果将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中国驻挪威大使馆:挪威地区留学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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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驻挪威大使馆微信公众号3月1日消息,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中国驻挪威使馆负责接受在挪留学人员咨询、申请材料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项目面向在挪威学习的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其中:

  1.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范围与高水平项目一致。

  3.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选拔。

  4.国内院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使馆受理。

  5.请认真阅读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对于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予以退回。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10日0时-25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使馆;

  2.4月9日24时(北京时间)前,我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并将通过初审候选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4.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要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仍可申请学费资助。

  2.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以上阶段的;

  ④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单位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③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4.除了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外,还请将一套完整书面申请材料邮寄我馆。纸质材料中请务必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国家公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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